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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必定要「行茲在茲」──做任何事都要專一心思、貫注精,並且做到「前腳走、後腳放」。過去的事就要放下,將心神專注於當下該做的事;倘若還不斷憶念、執著於過去,如何邁向未來?


能「捨」才能「得」

回顧只是教我們不要忘記教訓,更重要的是把握現在,所以要學會「捨得」過去。

同一個「得」字,有「捨得」,也有「得失」。有智慧的人,就能夠捨,如此才能「得」──得到真正的快樂;不能「捨」就會有「失」──失去心境的安寧。

例如世間人事的交雜,難免會有煩惱。若以有所求的心態來做事,容易產生得失心;反之,若是抱著盡本分的心態,則事過便休,如船過水無痕。

做好事也一樣,要抱著感恩與謙虛的心來做。有些人做了好事之後,會執著「對方怎麼沒有感謝我?」假如付出之後,心中還有掛礙,就會不自在;應該把行善當作本分事,唯有不求回報的付出,內心才能清淨。

同樣的,事過境遷,不愉快的事就讓它過去,不要放在心上。我們的心要用在「當下」,不需要對過去的事耿耿於懷,如果什麼事都放在心上,當然內心就會常起煩惱。

生命非常短暫,應該把握分分秒秒往前走,前腳走,後腳放,很快就能到達目的地。

證嚴法師開示於2001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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